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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三十一章

女大学生更看到让自己眼睛脱框的一幕——她看到,一位老妇人抱着三四岁大的小男孩,半蹲在河流边,手持一勺瓢舀水,浇湿在小男孩光溜溜的身体上,嘴里念念有词:“大病去了,愿主保佑你平安喜乐,保佑你四季欢笑,圣水浇在你身上,你污秽已去……”

老妇人手指还沾了沾河流水,点了点男孩的眉心。最后将孩子抱在怀里,仿佛真心认为,“圣水”浇在身上,孩子就会远离疾病。

小男孩被抱住,他动弹不得,只能咯咯欢笑。

女学生只感觉荒谬,这么脏污的河流水,怎么能往人身上浇?

这对是母子吧?

他们之间流转的情谊是骗不了人的,只是——愚昧了一些——

黑沙簇浪,死鱼翻滚,女学生欲言又止,重新望向阿泰。阿泰看他们的眼神跟傻子没什么分别。

女学生上前一步,温声阻止:“不能吃。”

阿泰的目光逐渐复杂,几乎想问出那句何不食肉糜,他没有抬头,兀自低头捡鱼,往箩筐里丢,夏天炎热,鱼的保质期短,必须得赶紧捡起来。

他甚至懒得理会这一对男女,嘴里轻轻飘出一句话。

女学生侧耳聆听,没听清楚,她不由问同伴,“他刚刚是不是说话了?”她见到对方嘴动了。

男人恨自己听力这么好:“是,他说了,即使他不捡,这些死鱼也会在这附近的鱼市出现。”

女学生小小惊呼一声,这话她没理解错的话,是那个意思吗?这批成规模的死鱼,宛若惊人的财富,附近居民如果不捡,还是会被鱼贩子捡走,最后依然流通在市场上。

“那……你们别喝水了,这水真的不能喝。”

女学生把自己方才的检测结果说了出来,对方还是没有理会。

女学生瞥到周围的环境,脏乱差的棚屋和遍地垃圾山,白皙的脸庞微红,她第一次清晰意识到,自己脚踩在什么地方,不允许自己说出这样的话。

她看过学校里教授的论文,文章里提到过,这蒙德城的贫民窟,共活着百万人,平均每十四个家庭共用一个水管,每天供水时间仅有半小时,一千人共用一个厕所……

活在这里的人,都靠捡垃圾度日,活着都无比艰难,怎么会在乎水能不能喝呢。

眼前这个捡鱼的少年,一双眼睛空洞幽深,他明明看到他们了,眼神里却没有任何惊讶好奇,完全是无悲无喜,仿佛一潭死水。反而是她这个来到贫民窟的大学生,双目好奇地在探索附近,观察四周,眼神里透着一丝小心翼翼,怕搅扰了这个地方的宁静。

女学生沉默了。

阿泰准备回家,他注意到,这明显误入的一男一女,他们穿着考究。男人一米八五,女子娇小一些,衣服都是舒适漂亮的面料,一看就是北边的富户。

什么精心定制的衣服,阿泰无法分辨,他只知道,这一男一女明显跟他不是一个世界。

这也是蒙德城的生态了,隔着一条水渠,一江之隔,有家财万贯的富豪,也有家徒四壁的穷人。

见女人眼神流露出同情,男人嘴里吐出刻薄的话:“你不要同情他们,这里的人不劳动,比谁都懒。”这里是世界第二的贫民窟,一群手脚健全的懒汉天天躺在家里,指望着一夜暴富,这些都是报纸描述过的。

女学生不认同,她明明看到了,确实有一群懒汉。却也有一群人起早贪黑,比谁都辛苦。

报纸上的话能全信吗?

男人拉她:“你水也取了,该回家了吧?”

“天色还早。”

阿泰站在垃圾山上,把箩筐往后一斜挎,忽然说:“你们想参观吗?10美元我带你们参观,从下午到晚上。”他们贫民窟很有名,某个评选杂志说是世界第二贫民窟,导致时不时有一些游客慕名来参观。

更可能的是因一部电影,《贫民窟的百万富翁》。

可生活中,根本没有一个贫民窟的街头少年贾马尔,参加了电视答题节目,赢得百万奖金,这种创造奇迹的故事。他们这些贫民窟的人一辈子都是底层。

而外人的好奇,对本地人而言就是财富。

男人嗤之以鼻:“臭小子,你是把我们当外地游客了?这都要钱,这破地方我们不会自己走吗?”

女人点头答应:“麻烦你了。”

她同意了,男人瞬间变脸,长眉拧起,脸色极为阴沉。他不喜欢阿泰,从阿泰身上,他感受到了一种雄性生物排斥同性的嗅觉。

他把她拉到一边,训斥她:“你在想什么?”

这里又脏又差,有什么好参观的?

女声吃痛了一下,回复依然温温柔柔:“阿贾,我曾经佩戴过一串护身符。你还记得吗?不是,我不信教,我十岁那年要登上旅游巴士,当时我迷迷糊糊预感有事情会发生,我哭着不上车,后来那辆巴士侧翻了……”

“哦,是那件事。”男人凝神回想。

他们两人是青梅竹马,自然知道彼此家发生过什么。

“坐我原来座位的人,差一点就要截肢了……”

女学生很愧疚,感觉自己的人生像是顶替而来,从那以后,她不顾一切地做善事,并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灵感。

第一次看到阿泰,她的头脑就很热。

话题点到为止,两人交换眼神,男人抓着她的纤细手臂不放,似乎在判断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。

“那走吧。”

男人终究答应了,他拿她没辙。

“10美元给你,你带我们参观。”

阿泰谨慎地接过钞票,对着天空折叠了两下,他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样子,令男人发笑。“至于吗,我又不会为了骗你,专门使用假钞。”男人露出一个充满优越讥讽的笑容。

阿泰不说话。

这一趟游览就开始了,从下午持续到晚霞升天,太阳的余晖照在三人身上,女学生踩着台阶,爬上了一栋废弃的高塔。

直到上了顶楼,从高处眺望,她才看清了整座贫民窟的全貌:一眼望不到头,属于这城市丑陋的一面,低洼的棚屋矮墙和杂乱无章的小巷子,家家户户门口悬挂着衣服。人口密度拥挤,怎么分得清楚哪家哪户,有些家庭仅用木板就粗糙隔开。从高处看,万家灯火明亮,男男女女混居的影子落在墙上,好似一出出皮影戏。

另一边的江河上,是一艘夜航的豪华游轮驶过,游轮上灯红酒绿、山珍海味的奢靡自不用提。很难想象,这江的两边属于同一个世界。

确定他们参观完高塔了。

阿泰下了楼,带他们回家。

如果是语言不通的外地游客来参观,本地人会把游客带到自己家里参观,做一顿糊糊饭,一次就收费十美元,主打一个没有回头客。

奈何这一男一女是蒙德城本地人,阿泰才没有选择这么做。

老老实实带他们爬上爬下。

女学生和男人,来到一艘开了洞的大渔船,好半天才确定,这艘渔船残骸可能是阿泰的家。别人家再不济是瓦房棚屋,时不时有老妪穿梭其中,阿泰家却是一艘船改造的屋子,将在夹缝中生存这个词演绎得淋漓尽致。

能吃饱、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不错了。

“我给你们做吃的。”

男人连忙拒绝:“我不用,我不吃!”

前几天发过洪水,屋子里阴湿感还没褪去,这种地方待久了要生病,身体八成会生出烂疮,男人如坐针毡,恨不得连忙走人。

女学生却说:“麻烦你了。”

她不自觉屏息。

看到阿泰熟练地给土豆剥皮,切成形状不一的块状,往一个装满水的锅里丢,又把河边的鱼熟练地剥掉鳞片鱼腹与尖刺,一双长满厚茧的手唰唰唰,鱼被丢进锅里,好一锅乱炖。

阿泰放了盐,又放了一些香料。

十几分钟后,勺子均匀舀两下,东西能吃了。阿泰端出盘子,“吃吧。”

看着这乱七八糟的东西,女学生没有任何食欲。

但她迷迷糊糊知道:这一锅乱炖,恐怕在贫民窟是不错的食物了。

她想了想,还是接过勺子食用起来。本地的宗教她知道,拒绝浪费食物。

偶尔吃一次排放量超标的鱼类食物,不会死。

更何况,不知道为什么,她心里隐隐有预感:如果她脸上露出迟疑的表情,她会离这个叫阿泰的少年很远,指的是心灵距离。

这个叫阿泰的年轻人,实际年龄也许比她小上几岁,他的皮肤有点黝黑,在黯淡昏黄的电灯泡照耀下,拥有一张极为俊朗的脸庞。他在做饭,手里挥着锅铲,这一幕十分温馨。她不信教,却不知道为什么,打从心里涌现出一种想要拯救他的念头。

这种念头不能粗糙地解读为爱情或者说同情。

女学生后来看电视,发现阿泰的影子,主持人报出他的全名时,她当场一滞,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:原来她当初的直觉没有错——

他是一个需要被拯救的人。

可惜一切太迟了。

她这里谨慎地落嘴,阿泰已经大口咀嚼起来,无论鱼肉还是土豆,都被他囫囵吞下。

阿泰果然吃完了。

女学生放下勺子,起身说:“我明天还能再来吗?”她脸庞娇美,声音非常温柔。

阿泰看了她一眼:“可以,还是十美元。”

别以为是回头客就能打折了。

说完就结束了,女学生准备离开,临走时她遇上了阿泰的妹妹,门槛矮小,两人小小地撞了一下,女学生立刻稳住身体。分别时,女学生回首:“最近天气预报说,三天后还有一场暴风雨要来,你们要注意安全。”

一男一女走了。

知道两人明天大概率还要来。

阿泰收拾了一下屋子。

“哥哥。”妹妹突然伸手,摊开手掌心,是一枚漂亮的粉色发卡,上面镶嵌着闪耀的水钻。

阿泰吃了一惊,将发夹夺过,反复查看:“你从哪里来的?”这么漂亮的东西,明显不属于贫民窟。

“刚刚那位姐姐身上。”

对面那女子魂不守舍,擦肩而过时,趁对方不注意,她使用了灵巧的偷窃手法。

发夹上边刻了字母miumiu,阿泰不知道,这是意大利某品牌的发卡,以为这是女子的名字,他能从这精致的加工和水钻看出价格不菲。

塔娅人小鬼大,常常会偷一些东西改善家里,时不时是几颗土豆,偶尔是一个瓦罐。在贫民窟,偷窃是合法的,只要不被逮到。如果被人逮到,打瘸腿都是自找的,家人也不敢求情。塔娅就曾经大半夜饿坏了,去偷别人家的饼,差点被别人家打死,后来平安无事,可塔娅背部还是留下了一些对女孩子而言十分丑陋狰狞的伤疤。

以往阿泰不会管,唯独这一次,他的脾气前所未有强硬。

“不行,还回去。”

塔娅心慌:“为什么?我不要!”

这可是她好不容易偷到的!

贫民窟长大的孩子,不是没有审美,不是没有廉耻心,塔娅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,她身上的衣服都是垃圾堆里捡来的。她曾经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双女鞋,女鞋上镶嵌了廉价的工艺水钻,这么一看就很假的东西,却让她魂牵梦萦许久。这枚粉色发卡上的钻石比女鞋还要精致华美数倍,她不想还,她哭闹着希望能改变兄长的想法。

“留给我吧,塔娅好想要。”

最终还是被哥哥夺走了。

“听话,这东西,我们不能要。她还给了我十美元。”

那个女学生明显来历不一样。

哥哥的脚步矫健如猎豹,很快在巷子里奔跑,他速度像风一样。

可惜阿泰最终还是没能还上。刚走出贫民窟,女学生就因为腹中一阵绞痛进了医院。

这枚发夹放了三天,没等到主人。

后续三天,如女子所说,暴风雨来了。

狂风无情呼啸,许多人家甚至连被褥床单都还没晾干,滂沱的大雨就来了,贫民窟破败的房屋抵挡不住又一次洪水的侵袭。

这一次阿泰没有那么幸运了,贫民窟死了几万人,他八岁的妹妹被水冲走了。

另一边临近解放碑的热闹夜市里,一个打气球的摊位,周眠洋抱着一个半人高的娃娃,人都傻了。老板面无表情抽着烟,有一口没一口地闷抽,似乎也没想到,自己今天晚上要破产了。

江雪律站在摊位前,一条白线横亘在他面前,他手托着气枪。

少年眼睛微眯。

白皙的侧脸藏在枪后,更显线条俊秀。

周围的人已经里三圈外三圈,将他包围,有人在举着手机在录像。“怎么回事?这里发生了什么?”、“这是在打气球?怎么站那么远。”、“一个英华的学生百发百中,赢了三个娃娃,现在剩下最后一个大娃娃,据说是限量版的,老板怕他再度得手,往五米开外又划了一道白圈。”

前九个都中了,如今这是最后一枪了。

老板就拿粉笔重新划了距离。

少年被迫端着枪,往后退。

“啧啧怎么这样,老板,你摆摊输不起啊。”周眠洋说道。

老板朝天翻了一个白眼,掐灭了烟头,用混不吝的口气笑骂:“是啊是啊,我是输不起啊,我这里都是小本生意,一开始是我轻敌了,我认栽。你们几个小子一人拿了我一个大娃娃还不够啊,这群后生仔最好赶紧给我滚。”

话音落下,穿校服的少年已经开了最后一枪,“砰”的一声,一枚位置刁钻的气球中了。速度快得老板都没反应过来。

“卧槽,这么远还中了!”

围观群众呆了片刻,随后欢呼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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